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,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 司”)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青岛银行”)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,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,青岛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,投资者可通过青岛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、申购、赎回、 定投、转换等业务。 是否开 是否开 是否费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通定投 通转换 率优惠 注: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。 二、重要提示 期扣款时间、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,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。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 为准,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,具体最低扣款金 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。 条件,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、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、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。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 规则说明的公告》。 三、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青岛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、转换上述基金,享受费率优惠,优惠活动解 释权归青岛银行所有,请投资者咨询青岛银行。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、定期定额申购费率、 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,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青岛银行决定和执行,本 公司根据青岛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,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,以青岛银行的活动公告 为准,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。 四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客服电话:96588 网址:www.qdccb.com 客服电话:400-800-4800 网址:fund.pingan.com 风险提示: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。投资有风险,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《基金合同》、 《招募 说明书》等基金法律文件,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。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、谨慎决策。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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